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武书强 熊健
深夜,一辆飞奔的吉普车将路边纳凉的4名村民撞伤后逃逸,南召交警根据肇事车辆后两位数字和司机戴眼镜的情况,连夜排查,第二天肇事者迫于形势自首。
7月30日晚10时许,南召县城郊乡罗坪村4名村民正在路边纳凉,一辆吉普车飞驰而过,将这4名村民撞倒后逃逸。4名村民不同程度受伤。南召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王九增、刘卓、朱保顺、艾民等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到肇事车为一台灰白色越野吉普,车牌尾号为53,又在现场提取了肇事车遗留的大灯碎片等物,并得知了肇事司机戴有眼镜的线索。
围绕车牌后两位数和“眼镜”这两条重要线索,警方通过监控视频查找事发当晚10时左右路过现场的所有吉普车,获悉位于南召县马市坪乡深山区的一水电站施工工地,有人驾驶吉普车外出,驾驶人刁某戴有眼镜。
民警不顾连夜工作的疲劳,第二天凌晨沿着监控显示的吉普车肇事后逃离的方向,自北向南进行拉网式排查。当日上午10时许,警方在一修车厂找到肇事嫌疑车辆。经了解得知,该车于前一天晚10时30分由一戴眼镜的青年开到此处,要修车厂连夜修理。民警将在现场提取的汽车大灯碎片与该车前大灯玻璃破损处比对,痕迹吻合,至此该车肇事逃逸嫌疑大增。当天下午,自知罪责难逃的刁某被迫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刁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