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宛纪发[2015]7号,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
《通知》指出,一要严格执行纪律。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要严格带头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问题。9月14日至10月8日,市纪委将联合市直机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及责任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155399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