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书洁)12月4日,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第二阶段点评会,通报了10月份以来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奖惩情况。市领导程志明、刘朝瑞、李甲坤、张明体等出席会议。
会议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宛城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资金100万元;对镇平县、唐河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综合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的新野县人民政府和鸭河工区管委会给予通报批评。
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对8个县区政府、2个市直主管部门累计实施经济处罚417.5万元。全市环保系统累计对19家企业采取了停产治理措施,下达40份行政处罚决定、14份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责令14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纠正违法排污行为143起,并对28家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共计罚款229.5万元。
会议还通报了我市年度环保目标及完成情况。蓝天工程方面,今年1至11月份,我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优良天数为188天,PM2.5平均浓度为71每立方米微克,已基本完成2015年省定目标,PM10平均浓度为133每立方米微克,距离省定目标差距较大。碧水工程方面,目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但内河治理进度较慢,唐河流域部分支流污染仍很严重。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省定目标任务,做好年底前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严卡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督查,严格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