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网上关于茅台的收酒和卖酒信息比比皆是

  记者对一家社交网站输入“茅台”进行搜索,类似“郑州高价回收名酒、老酒、五粮液、茅台、冬虫夏草”的广告多达数十页。

  如一家公司的回收项目为,茅台酒系列:茅台15年、茅台30年、50年茅台、飞天茅台、九十年代茅台、三大革命茅台……

  同时承诺:价格公道合理、真诚可靠,全郑州区价较高,现金交易安全快捷,真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白天可上门收购,客户资料安全保密,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洽谈。

  “现在茅台一箱6000元。”一位收酒的汪先生说,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辨别真假酒的方式,但必须要看到酒才能进行识别。无论多少酒都有能力收,他们有专门的销售渠道。

  而在京东商城,一瓶53度茅台飞天(2011年)价格为1698元,也有的不标注年份标价1299元;而在有的购物网站上也卖到958元。

  而在一家同城社交网站上:批发出售贵州53度飞天茅台酒、公斤装飞天茅台酒、43度飞天茅台酒、出口飞天茅台酒、五星茅台酒、15年茅台酒、30年茅台酒、50年茅台酒、价格2400、3000、3600、4800、6000元一箱。

  随后,记者与社交网站上销售53度茅台贵州的一商家取得联系,商家称,“现在一箱好一点的2400元,差一点的1400元,从外包装机器都看不出来,瓶子、瓶盖都是回收过来的;酒也是用的好的酱香酒勾兑,口感绝对不会差”。

  在记者就要挂断电话之际,该商家又把价格降到了1000元一箱。

  律师观点: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主要看嫌疑人具体工作职责而定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子万认为,本案中,如果xx员工是依照xx公司的指示对店内的酒具有保管义务,xx员工对店内的酒虽然具有支配和管领的表征,但xx员工的行为实际上是贯彻公司意图的表现,并不具有独立支配店内酒的权利,属于占有辅助人,而不是占有人,本案的占有人属于公司。

  1、本案xx员工合谋他人将店内的真酒换作假酒,将真酒销售,并将销售的真酒的价款非法占有,且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对xx员工来讲具有职务侵占行为,对xx员工合谋的他人来讲则具有盗窃行为,属于刑法上规定的想象竞合犯,应以职务侵占罪或盗窃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由于xx公司是基于占有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xx顾客有权向xx公司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2、如果xx员工在公司仅仅是送酒的,对店内的酒不具有保管义务,合谋他人盗窃店内的酒,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如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针对二行为人的行为则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该种情况下,xx顾客可以向公司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xx公司应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加强员工的责任心等等有效方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否则,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不但给公司和顾客造成损害,更重要的是影响公司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