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市拟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违规停放将罚款5千至1万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文图

  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给市民生活带来了方便。然而,一些使用者的乱停乱放也引发了城市管理新难题。6月26日,《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条例 (草案)》)提请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条例 (草案)》明确将加强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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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单车乱停放 对经营企业或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关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问题,一直以来受到舆论广泛关注,《条例 (草案)》明确,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监管机制,对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不得影响行人或者车辆正常通行、影响市容环境或者妨碍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维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片区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及时纠正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条例 (草案)》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及时采取措施且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违法停放的自行车搬离现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条例 (草案)》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违法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搬离现场后,应当告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单位60天内取回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单位不予领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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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停放电动车等 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除了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外,电动车的乱停乱放问题同样存在,《条例(草案)》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禁止在以下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机动车车道;人行道内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今后或也将受到处罚,据悉,《条例(草案)》明确了对非机动车停放者非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处罚措施,非机车乱停乱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停放者改正,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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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引导利用现有绿地、广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近几年来,停车难问题在各大城市都日益突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条例(草案)》明确,规划建设城市绿地、广场、道路时,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同步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引导利用现有绿地、广场、道路等资源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推行地下停车场与地上交通设施、相邻地下活动设施之间的互联互通。

  《条例(草案)》同时明确,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的规划工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规划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

  记者留意到,《条例(草案)》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扩宽停车场建设投资渠道,引导多元化投资建设生态停车场以及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

  据悉,有专家学者建议,在地铁站及三环周边区域多建停车场,方便自驾车和公共交通的换乘。为此,《条例(草案)》专门增加一个条款,在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城郊结合部等可以实现自备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和换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