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塑料水杯,竟价值3800块?》
一个普通的塑料水杯
竟价值3800元?
近日 安阳几个小超市老板
向我们吐槽:
“从没见过这么宝贵的杯子!”
前几天
一个销售员来到张大哥的超市
问他要不要水杯
张大哥也没多想
花20块买了4个杯子
结果刚卖出去了一个
张大哥就收到了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
他被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了
要赔偿2万块
张大哥这才发现
那天买来的杯子并不是“富光”牌
而是“富光雨”
从外观到商标都跟“富光”牌特别相似
因为侵害了商标权
张大哥才成了被告
跟张大哥有同样遭遇的
还有来自内黄县和滑县的
几十户商家
他们凑在一起一讨论
发现购买假冒杯子的顾客
好像是同一个人
大家心里一惊:这是碰上钓鱼执法了?
这几个老板说
在成为被告之前
他们都没听说过“富光”牌水杯
所以进货时也辨别不出真假
这次侵权让他们感觉十分委屈
可销售假冒产品
侵权行为已成事实
老板们就赶紧给富光方的律师打了电话
律师说
交3800元就能给调解撤诉
但张大哥因为三天内没有同意调解
律师告诉他
现在已经不能调解了
只能等法院判决
现在富光方的律师已经联系不上了
对于此事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 张迪
张先生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富光方具有起诉的权利,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起诉赔偿数额2万元也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另一方面,商店老板作为销售者,其有义务对其售卖的商品是否侵权进行判定,建议商户在今后保留好正规合法进货渠道的凭证等相关证据。
吃了这次“哑巴亏”
被起诉的商家们表示
以后再也不敢碰“富光”牌的杯子了
提醒各位商家
进货别图省事 一定要长点心!
选择合规合法渠道
签订完整合同
保存相关进货手续
再发生类似诉讼纠纷
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
以免除己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