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塑料水杯,竟价值3800块?》

  一个普通的塑料水杯

  竟价值3800元?

  近日 安阳几个小超市老板

  向我们吐槽:

  “从没见过这么宝贵的杯子!”

  前几天

  一个销售员来到张大哥的超市

  问他要不要水杯

  张大哥也没多想

  花20块买了4个杯子

  结果刚卖出去了一个

  张大哥就收到了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

  他被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了

  要赔偿2万块

  张大哥这才发现

  那天买来的杯子并不是“富光”牌

  而是“富光雨”

  从外观到商标都跟“富光”牌特别相似

  因为侵害了商标权

  张大哥才成了被告

  跟张大哥有同样遭遇的

  还有来自内黄县和滑县的

  几十户商家

  他们凑在一起一讨论

  发现购买假冒杯子的顾客

  好像是同一个人

  大家心里一惊:这是碰上钓鱼执法了?

  这几个老板说

  在成为被告之前

  他们都没听说过“富光”牌水杯

  所以进货时也辨别不出真假

  这次侵权让他们感觉十分委屈

  可销售假冒产品

  侵权行为已成事实

  老板们就赶紧给富光方的律师打了电话

  律师说

  交3800元就能给调解撤诉

  但张大哥因为三天内没有同意调解

  律师告诉他

  现在已经不能调解了

  只能等法院判决

  现在富光方的律师已经联系不上了

  对于此事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 张迪

  张先生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富光方具有起诉的权利,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起诉赔偿数额2万元也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另一方面,商店老板作为销售者,其有义务对其售卖的商品是否侵权进行判定,建议商户在今后保留好正规合法进货渠道的凭证等相关证据。

  吃了这次“哑巴亏”

  被起诉的商家们表示

  以后再也不敢碰“富光”牌的杯子了

  提醒各位商家

  进货别图省事 一定要长点心!

  选择合规合法渠道

  签订完整合同

  保存相关进货手续

  再发生类似诉讼纠纷

  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

  以免除己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