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通报3起不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典型案件

  近日,焦作市纪委通报3起不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典型案件。分别是:

  焦作市住建局副局长薛生利等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2015年7月9日至9月9日,焦作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住建局期间,焦作市城建项目公司向焦作市委第三巡察组报送2014年度城建项目招标备案资料过程中,由于工程部原部长王某、技术部原部长苗某工作不认真,将2015年1月6日开标的南海路(山阳路至文汇路)列入2014年城建项目台账,致使提供的项目清单目录与实际报送的资料不一致,项目招标备案资料也未能上报巡察组,造成了不良影响。市城建项目公司实际负责人于全党应负直接责任,市住建局副局长薛生利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焦作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薛生利进行诫勉谈话,建议给予于全党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王某、苗某内部通报批评。2015年11月12日,经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全党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王某、苗某内部通报批评。

  孟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行凤珍等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2015年7月20日,焦作市委第五巡察组接到“龙腾河南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违规”的举报后,7月23日批转要求孟州市纪委办理。孟州市纪委由监察局副局长行凤珍牵头,安排孟州市住建局成立调查组具体开展工作。

  2015年7月17日,孟州市住建局招标办主任薛永立在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腾河南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未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请的评审意见,未向评标委员会依法提出反对意见,并违规发布拟中标公告。不能确认拟中标单位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董某是否有在建项目,属工作失职行为,导致调查工作出现两次失误,应负主要责任。

  2015年8月5日,孟州市纪委监察局组成的调查组在调查“龙腾河南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单位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董某是否有在建项目时,沁阳市土地规模整治项目办公室违规向调查组出具证据,干扰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