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10月8日,国庆节后上班第一天,开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

  尉氏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洪森违规豪华装饰车辆问题

  2014年12月,王洪森对其所配备的公务用车进行维修,其中9560元用于更换超出原车配置的真皮座椅等豪华装饰,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8月,开封市纪委给予王洪森行政警告处分。

  祥符区水利局违规用公款支付班子成员在公务灶就餐费用问题

  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祥符区水利局用公款支付班子成员在“公务灶”就餐费用共计27720元。2016年8月,祥符区纪委给予区水利局主管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翁兵书党内警告处分。

  通许县大岗李乡田刘庄小学原校长杜永苍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

  2015年3月,时任大岗李乡田刘庄小学校长杜永苍违规用公款购买2000元超市购物卡用于个人购买食品、生活用品等。2016年8月,通许县纪委给予杜永苍党内警告处分。

  祥符区城关镇黄龙寺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5年12月,祥符区城关镇黄龙寺村村委用集体资金20900元为该村干部发福利。2016年8月,祥符区纪委分别给予黄龙寺村党支部书记段少革、村主任韩振国党内警告处分。(开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