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技能人才“升级” 不看学历看能力 河南打破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互通壁垒》

  以后,技能工人的职业发展路子越来越宽了。

  为响应国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号召,2017年12月,河南研究出台了《关于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了在工程领域进行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互报。

  今年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要求将贯通领域进一步扩大。近日,河南省人社厅研究起草了扩大贯通领域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打破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互通壁垒,河南积极鼓励技能人才“升级”。

  那么,两者在互通对象、互通范围、互通申报条件等大家关心的问题中,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首席记者 付雨涵

  ◎工农文艺等多领域技能人才可互通申报

  根据通知要求,凡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及自由职业者均可适用。

  在互通范围上,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其他系列中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报职称评审。

  同时,支持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弘扬工匠精神 论文、学历不做硬性要求

  学历不够、没发过论文,技能人才还能“升级”吗?在互通申报里这些“拦路虎”统统被打破。

  根据通知要求,互通申报的原则有四条:一是自愿申报。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申报人员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二是专业相近。原则上申报的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相近或者一致;三是类型适用。主要是针对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要按照应用型人才评价方式和标准,主要考察技能人才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弘扬工匠精神,不将论文、学历、奖项等作为评价技能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四是等级对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两者互通申报 各个等级安排得“明明白白”

  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初级、中级、高级及正高级都是怎么规定的?要符合什么条件?通知里安排得“明明白白”。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可申报初级:1。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岗且从事本专业满1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或者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2。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或者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3。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中级:1。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1。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正高级:1。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我省特级技师获得者;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以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根据《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以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具体来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参照中专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大专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学历。

  此外,事业单位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和技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仍保持原聘任岗位不变,如需转岗,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办理转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