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周学峰)“不管路途多远,不管罚款有多少,冲着李队长的执着精神,我今天都要把车辆违法全部处理完毕。感谢李队长的通知,不然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就麻烦了”。3月23日,车主李XX在贵州搭乘贵阳至郑州的飞机赶到夏邑县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按规定处理了车号为豫AKHXXX,车辆型号为帕萨特,已经报废达4年之久的48条交通违法,也是夏邑县交警大队依法催缴成功的第12辆有交通违法记录的报废车。

  原来,夏邑县交警大队在筛选重点催缴车辆时,发现这辆车号为豫AKHXXX的小型轿车虽然已到报废年限,但交通违法记录达48条,且罚款数额高达9150元,属于重点催缴对象,遂将其列为重点催缴目标。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旭得知此车的情况后,将该车列为自己的催缴对象,按照李XX在注册登记时留存的家庭地址进行登门催缴。当找到李XX家里时,其家人告知李XX现在在贵州贵阳市工作,其早已换车,该车早在四年前就已自然灭失。李旭根据李XX的在用手机号码,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车主李XX。电话里,李XX对于催缴已经报废达四年之久的车辆的交通违法不理解,李旭连续数次打电话均被其不方便、没有空、不想处理等语言回绝。面对被催缴人的不理解,李旭没有气馁也没有生气,而是根据自己掌握的李XX在贵州按揭买房的事实,通过讲道理、讲法律,让李XX明白虽然车已报废,但是,交通违法是因为自己的不守法行驶造成的,理应缴纳。年轻人一定要有责任担当意识,如果不按规定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将会被法院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影响自己的按揭和还款,以及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

  李XX被李旭的执着和温情所感动,在接到第12个催缴电话后,于3月23日乘飞机从贵阳返家处理了交通违法,并于29日全额缴纳了交通违法罚款,消除了交通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