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交警接连查获3起酒驾 一查3人竟是同桌饮酒》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赵方)临近春节,朋友之间少不了聚会喝酒,但酒后开车害人害己,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交警蜀黍时刻在路上。2020年1月3日三人聚会酒后驾车,被交警一并查获。

  1月3日21时30分许,郑州交警六大队在商都路大孙庄南北路段开展交通违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民警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21时39分左右,民警在商都路大孙庄村路口处接连查获三起酒驾,询问了解到,3名司机还互相认识。

  据刘士某讲述,当日21时左右,自己和朋友刘某、张某等共6人干完活在一家面馆吃饭,期间一共喝了一瓶白酒,喝完酒准备回家时,干活较累,也想着离家也不远,三人骑着自己的三轮载货摩托车便上路回家。

  经检验,刘士某、刘克某、张某三人酒精测试结果分别为:75.83mg/100ml,76.77mg/100ml,4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驾驶人的想法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刘士某、刘克某、张某处以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2000元的处罚。

  饮酒后人体会有反应迟钝、意识变差等变化,驾车时遇到紧急情况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会降低很多,驾驶人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自然会上升很多。临近春节,阖家团聚,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一旦引发事故无疑是终生懊悔的事,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喝酒可以,但酒后驾驶车辆万万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