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原标题:《啥情况?妻子无证驾驶,丈夫也被处罚?》

  2月5日,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依托辖区三个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当晚22时许,一辆白色福特小轿车在安阳南(汤阴)收费站被执勤交警拦下。经查,驾驶车辆的女子秦某属于无证驾驶。

  当晚,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执勤民警刘伟、于泽新在安阳南收费站下站口对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一辆白色福特轿车检查时,驾驶车辆女子支支吾吾。经查,该女子秦某,汤阴县人,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行为。

  民警随即通知其家属到现场。约10分钟后,秦某丈夫穿拖鞋赶到现场,拿着驾驶证让民警扣自己的分。民警严厉批评了这一行为。首先,无证驾驶严重违法,秦某丈夫不得将车辆交由未取得驾驶证人员驾驶车辆;其次,秦某丈夫不仅不能代替秦某处罚,本人也要接受相应处罚;其三,按照规定,穿拖鞋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秦某丈夫也不能帮忙驾驶车辆。最终,夫妻二人被教育处罚,车辆由其朋友驾驶离开。(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朱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