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暂扣车辆停车场办案期免费 救援费用各地标准不一》

  [编者按]

  停车收费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其中乱象已引起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纪委监委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全省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切实纠治停车收费中的“微腐败”等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为推动市民停车遭遇乱收费问题的解决,东方今报·猛犸新闻推出“停车收费乱象系列调查”,今日推出第二篇·扣押车辆停车场篇。

  城管、交警及交通执法部门指定停车场或暂扣车辆所在停车场收费情况如何?都会收取哪些费用?东方今报·猛犸新闻对此进行多方走访调查发现,我省各地暂扣车辆停车场大多数免费停车,但可能会收取相应的救援费,且各地标准不一。

  济源

  城管和交警指定 暂扣车辆停车场均免费停车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赵明 李直航

  9月13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驱车来到济源市区的一处城管指定暂扣车辆停车场,“这里的车辆一律不收费,我只负责看管停车场,只要在城管那边把手续处理好,拿到放行单来到这里,就可以把车辆开走。”一位看管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说道。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济源市克井镇柿槟大道与306省道交界处南侧的一处济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车辆保管场所,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这里是济源市交警支队租用的一块场地,里面暂扣的大多都是交通事故车辆。

  “我们只需要看到放行单之后,便可同意车主把车开走,不需要向我们交任何费用。”该工作人员说。

  在现场,记者碰到了正好开车出来的车主王先生,他告诉记者,前两天,他和另外一名车主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车被拖到了这个停车场,刚去交警部门办完手续,拿着放行单就来取车了,没有交一分钱。

  “之前在其他地市,车被拖到指定停车场,都要交3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咱济源不用交费,感觉挺人性化的。”王先生说。

  洛阳

  车辆不收取停车费 但会有救援费用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超飞

  张欢欢

  9月10日下午,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洛阳市国花路与机场路交叉口一处交通违法、交通肇事车辆临时滞留场。现场显得十分空旷,仅停放着3辆事故救援拖车和几辆大车。

  记者以看车为由向工作人员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查看车辆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单子才可以。当问到收费问题时,称已经不再收取停车费。“现如今停车费都免了,事故处理期间不管停放多长时间,只收取救援费用。”该工作人员说,如果事故车辆还能正常行驶被开过来,收取100元的救援费,如果车辆不能正常行驶是被拖车拖过来的,救援费是500元。另外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交警部门已经处理完事故并出具领取车辆通知书后,车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将车开走,会在原来救援费基础上加收一定停车费。

  9月13日,记者又来到位于洛阳市启明南路与中州东路交叉口南桥下,一处悬挂着“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停车场”标牌的停车场进行暗访调查。

  在该停车场,记者发现里边杂乱停放着数百辆各式各样的两轮及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车身被一层厚厚的灰尘覆盖,看得出已经在这里停放了很长时间。与此同时,还有不少轿车、货车等机动车辆停放在这里。据停车场工作人员介绍,此处主要以停放交通事故车辆为主,并称该停车不收取停车费用。

  随后记者在现场也发现一块写有“本车场免费停车,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蓝色标牌,还公布有服务监督电话。

  濮阳

  办案期内所扣车辆停车免费

  机动车拖车费用300元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宋明增

  申学南

  城管、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指定停车场或暂扣车辆所在停车场收费是否存在不合理现象呢?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9月9日,记者来到濮阳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中仁停车场。在停车场右边有个告示牌。

  告示牌上明确写道:本停车场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对在停车场内所停放车辆实行免费停放,不收取任何停车(看管)费用;进出停车场必须有车主或驾驶人携带办案民警提供的取物或放行手续……

  在停车场办公室门外,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暗访的记者:“办案期内所扣车辆免费。”

  记者在采访时,正好遇到濮阳市民王先生前来提取被交警暂扣的白色捷达轿车。王先生拿着交警部门提供的放车单,在停车场收费处交了300元费用后前往停车场提车。

  王先生说:“我的车被扣了两天,停车不收费!刚才交的300元是拖车费用!(拖车)费用只要一动不管远近,哪怕从门口拖进来都是300元。”

  机动汽车被扣有拖车费,电动三轮车被扣也有拖车费。濮阳市民李女士来中仁停车场开三轮车时,交了200元拖车费。

  “交了200元拖车费,开发票没有?”记者暗访时询问李女士。

  没拿到发票的李女士又来到收费处,要了两张面额100元的定额发票。记者看到发票上盖有濮阳鼎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

  李女士还说,她的三轮车就是停车场门口停放的道路救援车辆拉回来的。记者来到停放在停车场门口的道路救援车辆跟前。看到该车辆驾驶室顶部安排着警灯,车前后都没有悬挂车牌照。

  鹤壁

  暂扣车辆停车场 除逾期外不收取停车费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张晚璐

  9月12日,记者探访鹤壁市多家暂扣车辆停车场。

  当日下午,记者驾车来到了位于鹤壁市山城区李古道村附近一处涉案、交通事故停车场,停车场内停放着近百辆相关车辆,部分事故车辆受损严重。

  停车场外张贴有《涉案停车场公告法律规定》《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文件》《鹤壁市公路救援服务收费》等相关文件,上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社会经营类停车场停放涉案车辆收取相关费用应遵守的规定,及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明细。

  停车场负责人郭成宾告诉记者,山城区、鹤山区违章、涉案、事故等车辆均在此停放,除交警暂扣的车辆外,部分城管执法暂扣车辆亦停放在此,停车场属于社会化管理,由交警支付相关费用,停车场提供服务,除收取交通事故产生的拖车费用外,交警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拖车、扣车,及停车场内停车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在交警支队处理完事故或违章后,凭借放车条即可到停车场取车,若长时间逾期未取会产生部分停车费用,货车20元/天,汽车10元/天,电动车5元/天,此费用由停车场收取,但很少出现车主长时间不取车的情况。

  9月13日,记者来到了淇滨区鹤壁北收费站附近的一处暂扣车辆停车场,停车场负责人表示,此处主要停放高速公路事故车辆,停车同样不会收取费用,凭借放车条即可取车。

  与此相距不足500米,是一处城管执法暂扣车辆停车场,工作人员高先生表示,停车不收取任何费用,两名城管日常在此处值班,车主可在此处理情况后随即取车。

  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卢涛表示,执法多以提醒及批评教育为主,执法过程中很少扣车,暂扣车辆没有固定停车场,会停放在局里或与交警暂扣车辆一处停放。该局政策法规室孙副主任补充,对于占道经营等行为,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违规人员到城管局接受处理后即可取车,处理方式多以批评教育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部分行为会予以处罚,之后,车主携带执法大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前往停车场即可取车,此外,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车主需缴纳10元至30元不等的拖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