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漯河首批限骑共享单车名单公布:10人“上榜”,限骑5天》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黄慧芳 陶银辉
3月6日,漯河市共享单车限制骑行措施实施第一天,在漯河运营的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同发布了 《漯河市区共享单车首批不文明停放名单》,共10人“上榜”,将被单车公司限制骑行5天,并对该不文明停放用户进行弹窗提示。
3月1日,在漯河运营的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同发布了《漯河市共享单车文明骑行联合倡议书》,《倡议书》按照“企业自发、行业自律、共享共治”的原则发起,目的是引导广大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车,维护交通安全、提升漯河城市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据了解,不文明骑行行为主要包括车位标识线外停车、禁停区域内停放、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等行为,凡在漯河市区内发生以上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将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通过其APP、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被运营企业联合实施限制骑行措施,同时接受申诉。
首次发生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5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当次骑行车辆品牌的共享单车;两次(含)及以上发生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1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在漯运营所有发起品牌的共享单车。对已购买次卡、周卡、月卡、季卡、半年卡、年卡(统称骑行卡)的用户,凡因不文明骑行而被限制骑行时间的,骑行卡有效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长为该用户被限制骑行的时长。
自3月6日起,在漯河运营的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联合组建专门团队,每日开展不间断违停信息采集,并通过平台比对,信息分类、汇总、去重,完成 《漯河市区共享单车当日不文明停放名单》,并将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联合专门团队相关管理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合理调度和常态化优质服务。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在享受绿色共享出行的便利时,也应主动做到文明骑行、文明规范停放,共同营造秩序良好、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