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发布

  今年下半年以来,河南省汛情疫情叠加,对学生资助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9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省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将学生资助工作与教育教学、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保障因汛因疫等各种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和基本生活需求,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开学后再次排查,精准掌握学生基本情况据了解,七月份发生洪涝灾害后,各地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已经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时开展了受灾学生的情况排查,学生家庭受汛情疫情影响情况已基本明朗。《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秋季开学后,各学校要在先前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对全部在校生,尤其是汛情、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以及先前认定的困难学生,进一步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和资助诉求,精准掌握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精准资助做好数据准备。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以后,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转变为脱贫人口。

  “十四五”过渡期内,享受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范围是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各地各校除了继续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我省困难学生识别比对系统提供的上述数据进行享受对象的识别外,还要加强与相关乡村振兴部门沟通,精准识别享受对象,确保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政策的准确衔接。

  新生报到现场,各校均须设立“绿色通道”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通知》明确“畅通‘绿色通道’”要求,即各学校要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另外,要将特殊困难群体纳入救助范围。除了“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各地各学校还要将“低保、城市困难职工等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员、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一并作为特殊困难群体予以优先资助。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对于受灾严重,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要落实好还款救助政策。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资助经费,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政策的落地落实。

  严查“双重学籍”,不得重复享受学生资助

  《通知》还提出,各地各校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在发放资助资金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学籍系统数据的人员查重工作,及时删除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在资助资金发放后要强化事后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要追回受助资金,坚决杜绝重复资助。

  全面做好学生资助领域“一卡通”管理工作,在梳理资助资金发放项目的同时,积极推进所有符合条件资助项目全部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确保“一卡通”管理工作在全省学生资助领域整体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