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轻微生态环境违法免罚,市场监管推不罚、轻罚清单 郑州多领域推出轻微违法免罚》

  受暴雨和疫情影响,郑州在摁下暂停键后正加速重启,郑州市及各县区等出台了系列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而近段时间以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先后出台了针对企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措施。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韶卿 邢鹏举

  ◎生态环境局推出“一免两缓”

  9月10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对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各类企业,采取免于行政处罚、缓缴(含分期缴纳)罚款和申请缓期执行(以下简称“一免两缓”)的措施,帮扶受灾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全市行政区域内受7·20特大暴雨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各类企业,2021年8月31日前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可在10月31日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受损证明材料。

  “一免两缓”措施中明确,对于已立案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如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而对于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作出,当事人申请缓缴或分期缴纳罚款的,作出处罚的机关应当准予缓缴或分期缴纳罚款,缓缴的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2年。

  另外,对于行政处罚决定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向处罚机关申请,处罚机关协商人民法院对罚款缓期强制执行。

  ◎市场监管局推广“三张清单”

  9月14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服务措施,推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引导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为市场主体“纠错复活”担当作为,维护好其合法权益。

  对因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特殊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经营企业,依企业申请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疫情防控等灾害应急期间发挥重要作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企业,以及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经营等领域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声音

  柔性执法为城市管理注入更多温度

  记者留意到,除了眼下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推出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政策,早在2020年4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制定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明确了十二种对环境影响较小、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对于郑州多领域推行轻微违法免罚举措,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表示,郑州市相关部门的措施非常好,体现出了柔性的执法,人性化的变通,为城市管理注入更多温度。

  “特殊时期特殊处理,体现了政府对解决特殊时期企业发展问题的灵活性和应变力,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理性,也是洪灾和疫灾叠加背景下的政府智慧,值得点赞,也值得其他领域效仿。”宋向清建议,河南全省推广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做法,把交通、治安、金融、商业、司法等诸领域行政处罚范围大幅度缩减,处罚额度大幅度减小,让“一免两缓”的行政精神放大光环。

  在河南牟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亚林看来,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政策是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大原则下出台的,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刚经历暴雨袭击和疫情的具体情况,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采取灵活、人性化的执法措施,对于刚经历郑州特大暴雨和疫情而遭受损失的企业,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以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复苏企业经营的活力,这对于郑州经济的复苏有利好作用。“十九大报告提出,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持续,这就对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还要采用人们更能接受的方式。”张亚林表示,若行政主体能够以仁慈、温和的方式执法,尊重人性,那么企业更能感受到温度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