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发布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国四及以上货车6时至22时禁入四环》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韶卿
11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通告,12月1日起,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各类载货汽车(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微型货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封闭式货车、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 货)、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且不能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客、货),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