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郑州发布3号通告:1月5日起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3号)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郑州市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本次采样分时段、分区域错峰进行,各开发区、区县(市)在全市发布的统一时间内,进一步细化时间安排,并及时告知辖区群众,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间,具体采样时间以各村(社区)通知为准。

  1月5日10:00-20:00: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

  1月6日9:00-20:00:上街区,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新郑市、中牟县。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三、检测对象

  郑州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实行分类管理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内已在1月4日参加核酸检测的人群不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因外出等原因不在郑州市域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因近期天气寒冷、路面湿滑,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