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观新闻
原标题:《郑州新增203套智能电子监控,11月20日起投用》
为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消除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郑州交警在西四环、大河路、康平路沿线新增建设了203套智能电子监控设备,主要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法压线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货车违法上高架桥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目前这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已通过前期测试及试运行,将于2023年11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
主要用于抓拍逆行、违反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50元,记0分。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记1分。
4。机动车逆向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地面一层罚款50元记1分;高架二层罚款200元记1分;
6、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货车违法上高架),罚款100元,记1分;
7、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罚款200元,不记分。
郑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车时不闯红灯,不抢绿灯;进入路口导向车道按地面交通标线箭头指向有序通行,不随意变道;驾驶机动车不逆行;货运车辆不上高架桥行驶。
机动车请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做到“停车入位,顺向有序”,不随意在路边停车;临时停车上下客请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安全;不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中间、人行横道等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停车;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严禁占压黄色网格线、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横道、公交港湾等位置停放车辆。
正观新闻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邢红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