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观新闻
原标题:《河南“九大行动”38项举措打好蓝天保卫战》
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3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采取九大行动,共38项举措,努力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南。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低于42.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4%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信阳市、南阳市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或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推进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统筹落实国家“以钢定焦”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焦化行业产能退出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以上,郑州市钢铁企业全部退出。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砖瓦行业6000万标砖/年以下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2024年年底前,钢铁企业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100吨以下炼钢电弧炉、50吨以下合金钢电弧炉原则上有序退出或完成大型化改造。
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辖区内产业集群特点,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整治方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
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支持重大核心技术研发,促进大气污染治理重大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
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实施地热能利用集中连片开发,建设郑州、开封、周口、濮阳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示范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以上。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重点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内容。
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鼓励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热力管网建设,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2025年年底前,对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具备供热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省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2024年年底前,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园区集中供气改造。
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到2025年采暖季前,全省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稳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绿色运输体系
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鼓励各地探索发展“外集内配”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到2025年,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省内水路货运量突破7000万吨,力争全省公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10个百分点。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653”工程,推动中铁路港、国际物流枢纽等一批铁路专用线建设。
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全省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以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
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逐步推动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建矿山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鼓励引导企业生产和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升级转型,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
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集中治理。2025年年底前,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基本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汽车罐车基本使用自封式快速接头。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省新(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2024年10月底前未配套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的企业完成升级改造,未按时完成改造提升的纳入秋冬季生产调控范围。
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开展氨排放控制试点,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
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实现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实时监控。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各地要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限、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到2025年,力争全省有20个左右的县(市)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
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各省辖市研究制定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提升进位方案,明确进位目标,逐年实现进位。2024年,综合指数排名后20名城市实现“只减不增”。
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探索建立冀、鲁、皖、豫省界区域城市应急联动会商机制。
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修订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持续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施全省乡镇空气站升级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
提升污染源监控能力。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严格大气环境执法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开展跨区域大气污染联合执法。
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强化数据分析技术应用,精准管控高值热点区域。
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强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研究起草《河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草案)》,推进重点行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绿色低碳发展。
完善价格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落实清洁取暖补贴及价格优惠政策,减少城镇燃气输配气层级,完善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
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大气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压实工作责任,汇聚治污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建立任务清单台账,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各项任务有力有序完成。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空气质量负总责。
严格督导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施全民行动。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正观新闻记者 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