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月24日,郑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做好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申报工作。

  关于做好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要求,2024年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为进一步加快政策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范围

  (一)招用人员: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应为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公示期结束之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查询为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开展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实施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领条件

  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四、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申领程序

  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主动服务: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二)自行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劳务派遣企业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进入“单位办事通道”,通过“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尚未办理数字证书但已在网上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企业,可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六、不得重复享受的情形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七、注意事项

  申领企业在信息确认或申请时须认真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发现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请进入“单位业务”-“失业保险单位发放信息维护”模块进行修改,并提交审核。在规定期限内由于企业银行账户等原因无法实现资金正常拨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待遇予以撤销,不再办理拨付。

  政策相关的公示、公告在郑州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zrs.zhengzhou.gov.cn)发布,请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67887079(系统操作) 67885701(政策咨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