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谢振国

  核心提示|昨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今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截至7月18日,洛阳两级法院共接收诉状12422件,当场登记立案11827件。其中,“民告官”类行政案件增幅明显。不过,从目前实施情况看,一些群众对于“立案登记制”仍然存在认识误区。

  【数据】立案总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民告官”案件大幅增加

  昨日,洛阳市中院党组成员、群工专员胡博文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7月18日,洛阳市两级法院立案11827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立案总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9%,在案件类型上,其中行政案件增长幅度最大,达342%。

  其中,少数案件没有当场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起诉材料不符合要求,又不能当场补正。两级法院在接待处理时,都进行了一次性书面告知。有18起案件不予登记,主要是涉及到违法起诉和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

  【误区】立案登记制并非“所有案件都会受理”

  “虽然改为登记制,但并不是每起案件都适用。”胡博文说,立案登记制实施两个半月以来,部分当事人存在一些误解,认为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所有案件都能立案、法院都要受理。其实,法院受理案件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

  “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诉讼已经终结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胡博文说,对以上案件他们不予登记立案。

  此外,如当事人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一经发现,其诉讼请求除被驳回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场】焦点问题给予答复

  焦点1 为何“民告官”行政等类案件增长幅度最大?

  胡博文:主要原因是立案登记制扩大案件受理范围,导致众多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无论是从数量还是类型上都大大增加,特别是行政案件。其次,去年大批量的民间借贷案件纷纷进入执行阶段,导致执行案件立案增多;另外,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如村级债务纠纷、工业园区土地征收、群体性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前涉及信访、执行难等问题,很多采取委托调解、诉前调解、协调处理等方式进行化解,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涌入法院。多方面原因造成行政类案件增幅最大。

  焦点2 对于“三不行为”,法院如何规范?

  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秦铁林:洛阳两级法院对“三不行为”零容忍,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等现象,为了更好的畅通立案渠道,更好的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开通设立了投诉电话0379-63369128,对两级法院存在的“三不行为”及其他立案不规范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将安排专人进行反馈和处理。

  焦点3 案件增多,遇到“案多人少”法院如何应对?

  胡博文:法院将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专家、法律志愿者咨询服务工作等进行有效衔接,以实现立案登记制度和法院现有的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等机制的互相结合、互相促进。

  其次,8月初,市中院的大诉讼服务中心竣工,将实行随案书记员统管、集中进行保全和送达工作,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承担除庭审以外的所有其他诉讼事务,并妥善化解信访、缠诉案件;提高法官队伍综合素质,聘请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弥补法官在某些专业领域知识储备的不足。此外,中院和各基层的诉讼服务网和12368法律咨询电话将会陆续投入使用,届时,网络信息化会让法院的立案登记工作更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