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臣朱家臣

  落马官员朱家臣在忏悔书中称,其在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7年间,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派发”给基层单位和个人,报销所得公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累计金额超过400万元。2015年4月23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对朱家臣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并罚,判处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透视朱家臣将发票报销变为索贿手段的行为,也给党员干部带来警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通讯员 翟耀

  书记走到哪儿

  发票报到哪儿

  朱家臣于1955年9月出生,河南虞城县人,曾历任洛宁县委书记,洛阳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07年起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间长达7年。

  2013年10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周口市进行巡视回访期间,不断接到举报,“朱家臣人走到哪里,发票就报销到哪里”。

  周口市政法系统一名基层干部说:“有一年春节,我意外地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提醒我还有机会能进步。”“你想,他那么大的领导能给我发个短信,抽空能不去见他吗?结果到他办公室刚说上几句话,他就递给我几张发票,大概有1万多元。”

  类似情景,在周口市政法系统、县区党政机关,甚至银行、高校等领域的干部,有不少也都遇到过。基层单位收到他“派”来的发票五花八门:有烟票、酒票,有礼品票、书票、买资料票、购物票等。朱家臣任周口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678万余元。其中,通过报销发票向他人索贿是其主要形式。他先后向90多人明目张胆索取贿赂,少则一两万元,多者十几万元;少的报销一两次,多的报销五六次,累计金额400多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