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合议庭现场 合议庭现场

  8月24日,河南高院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张志红、陈崇德减刑案。减刑证明制度成为本次审理亮点。罪犯能不能减、减多与减少,都要证据说了算。改变了以往简单把罪犯的考核积分和表扬奖励作为确有悔改表现主要依据的做法。

  庭审过程中,河南省平原监狱不仅向法庭提出了为罪犯减刑的建议,而且当庭出示了一系列证据予以证明;不仅出示了罪犯犯什么罪、被判处什么刑、什么时间开始执行、在狱中获得多少考核积分和表扬奖励等与以往相同的证据,而且出示了多个含有确有悔改表现客观事实的与以往不同的证据。再翻阅网上公布的减刑裁定书,还可以清晰的看到庭审证据和证明过程,也能够读懂罪犯确有悔改的具体表现。

  据了解,减刑证明制度是由驻马店中院首次运用到审理减刑案件中,罪犯能不能减、减多与减少,都要由证据来决定,而且证据要经过法庭举证、质证,查证属实。只有罪犯的悔改表现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人民法院才可以裁定减刑。

  另外,减刑证明制度还要求证人尽可能地出庭作证,并当庭宣誓如实作证,实事求是地证明罪犯在监狱的改造表现情况。

  减刑证明制度,使旁听人员真正明白了罪犯确实有哪些好的改造表现。使裁定结果建立在清楚的事实和确实、充分的证据之上,减刑、假释裁定书的说理性和说服力更强。

  减刑、假释公开改革一直是河南高院张立勇院长任职以来高度重视、着力改革并持续发力的重点工作之一。2009年以来,河南法院共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7980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26340件,不予减刑、假释2189件。

  在减刑、假释公开改革方面,河南法院率先在全省监狱设立30多个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驻狱巡回法庭。率先在高级法院设立专门的减刑假释审判庭。减刑、假释公开改革从公开听证到公开开庭,从狱内公开到狱外公开,从实况录播到网络直播,从审理过程公开到立案信息和裁定结果全公开,从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到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逐渐形成了河南法院狱内狱外、网上网下“双公示”、“双公开”和人民陪审员庭上参审、庭下观审“双参与”的“三双”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