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河南省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决定对我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以及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的依法行政情况每年进行“大考”,考试成绩将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书面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同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依法行政考核每年组织一次,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专家评审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等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等都纳入到了“大考”范围。
《考核方案》提出将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履行政府职能情况等10个方面,“考试”成绩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4个等次,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书面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同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省政府要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要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考核对象及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报省政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实施机关书面要求考核对象整改,考核对象要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考核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考核实施机关将启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程序,或者移送行政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规定,凡是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将接受约谈。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将具体情况报省政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行政执法部门不履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指导职责,导致本地、本系统1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或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从这10方面进行考核
●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行政权力监督情况
●政务公开情况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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