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于海燕通过招录考试考入济源市人民检察院,之前她已担任了四年的高中政治教师,送别一届毕业生离开学校,怀着对法律的追求,踏入了检察院。

  入检十二年来她始终以一个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她先后在侦监科、民行科、未检科、公诉科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坚决服从院党组安排,哪里需要就到哪里,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检察事业为生命。

  在工作之余,她还注重学习,把学习当成终身事业。2006年,怀孕六个多月的她坚持考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07年她又通过全省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2010年取得郑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且学以致用,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加班加点,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她注重向他人学习,积极参加岗位练兵,不断在学习中锤炼自己。2012年4月她在济源市公诉人、律师诉辩对抗赛中获得最佳风采奖;2012年6月在河南省公诉人分区论辩对抗赛(濮阳赛区)中获得优秀风采奖。

  于海燕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她撰写的调研文章《检察机关贯彻刑事和解的思考》于2013年11月在省检察院、省诉讼法学会开展的“四个特别程序”公诉理论研究专题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三等奖,2014年4月她的论文在河南省女检察官协会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