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巡视组反映情况?

  这个问题可能是不少人非常关心的,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还专门给大家作了介绍。

  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巡视期间,巡视组均开通值班电话、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息手机、邮政信箱,并在被巡视县(市、区)信访局设立巡视信访窗口,在被巡视县(市、区)机关办公地设立省委巡视组联系信箱。

  巡视组的信访受理范围需看清楚了!

  据悉,在信访受理范围上,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县(市、区)相关部门,巡视组不负责办理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