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禄祯通讯员李修乐梁静)“对照着《办法》办了儿子的婚礼,心里踏实!”12月1日,郏县广天乡吴堂村村主任吴二伟说。
今年6月份,把儿子的婚期定在11月21日举行后,吴二伟就一直在为婚礼咋办发愁。“虽然咱这村主任也称不上啥‘官’,但该有的觉悟咱还是有的,啥事儿都得按规矩来!”吴二伟说,道理他明白,但是,儿子的婚事究竟咋操办才不违纪,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
最后让吴二伟心里踏实下来的,是郏县纪委11月4日出台的《规范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办法(试行)》。这则《办法》对农村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哪些可以操办、哪些不能操办,哪些礼金不能收、收礼金不能超过多少钱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介绍,前些年,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摆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较为严重,更有一些党员干部借此敛财。十八大之后,各地三令五申叫停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然而,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导致一些正常的人情来往也被“卡死”了。为此,平顶山市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郏县为试点,出台实施了这则《办法》。
“一段时间以来,一提礼金好像都是违规的。我们出台《办法》的重要目的,就是给宴席‘限标’,给礼金‘正名’。只要在一定限额内,双方没有请托敛财目的,合情合理的礼金,就合纪合规,不会被追究责任。”郏县纪委书记张海涛说。
11月30日,记者见到了这则《办法》。《办法》明确要求:“接受(送给)非亲属婚丧事宜礼金、礼品均不得超过100元”,“除婚事、丧事外,其他喜庆事宜不得接受非亲属的礼金、礼品”,“举办宴请每桌不得超过350元”,“规模不得超过10桌”等,内容简练,可操作性强。
《办法》出台以来,受到了全县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桃园铺村老支书史合交说:“这个《办法》抵制了借机敛财的歪风,又没有对正常的人情来往搞‘一刀切’,我双手赞成。”
“作为一种尝试和探索,我们将视其效果,适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平顶山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