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我省永城市公安局芒山派出所指导员张辉、西华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胡沂东、新乡市公安局平原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华伟、伊川县公安局平等派出所所长姚世民等4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张辉自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第一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辖区可防范性案件大幅下降,先后救助10多名困难群众,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2013年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后,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坚守工作岗位。2014年3月7日,张辉因病情恶化,医治无效,不幸病逝,年仅37岁。

  胡沂东自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特别是从事刑侦工作8年间,不畏艰险,勇挑重担,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先后参与侦破10余起涉黑大要案。2014年11月10日,胡沂东因连续加班,突发脑溢血,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4岁。

  刘华伟自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10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11月27日,刘华伟因劳累过度,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0岁。

  姚世民自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先后参与侦办案件11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70余名。2015年3月6日,姚世民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