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8日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该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分类

  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将分三类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将分三类。Ⅰ类账户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为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Ⅰ类账户的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但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

  三类账户的具体要求

  Ⅰ类账户:身份核实方式为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

  Ⅱ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

  Ⅲ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20万元,余额付款功能在前两类都有的消费、转账基础上增加了投资理财。

  要求

  支付账户坚持实名制

  记者从央行了解到,这一办法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底线。今后央行将进一步研究改革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整顿支付机构参与银行间资金清算和各类 跨业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同时,抓紧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切实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