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同时公布省内各医保统筹区举报电话。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大象新闻记者 张华婧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一)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的;

  (二)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费用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勾结输送病人虚假住院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五)定点医药机构向非医保定点机构或已被暂停医保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借医保结算系统,或代刷医保卡,从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六)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

  (七)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的;

  (八)定点零售药店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违规购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九)参保人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内容有哪些?

  (一)举报投诉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逐条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河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举报方式一览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0371-69690409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0371-12393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0371-23581119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0379-65519169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0375-3782959

  安阳市医疗保障局

  0372-3809509,2276309

  鹤壁市医疗保障局0392-3228221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0373-3699922

  焦作市医疗保障局0391-8820110

  濮阳市医疗保障局0393-7112393

  许昌市医疗保障局0374-3112110

  漯河市医疗保障局0395-3513199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0398-2810313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0377-62299622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0370-3221110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0376-6886580

  周口市医疗保障局0394-8358110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0396-2788898

  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0391-6639856,6635656

  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 0371-61312075

  线索也可统一发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sybjjshywjd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