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尉氏县自然资源局

  1月6日,尉氏县自然资源局接到水坡镇政府反映,辖区朱岗村村民正在基本农田中种桃树。接报后,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吕明阳组织耕保股,调查监测股,督察室负责人一同前往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置。

  经了解,日前,朱岗村村民在更会上购买桃苗,准备大面积种植桃树,镇政府包村干部在基本农田日常巡查中发现朱岗村多名村民正在占用基本农田种植桃树。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迅速制止村民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专班到镇政府后,立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166号要求: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杨玲杰和黄士祥为群众耐心详细讲解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林果业,首先土地要合法合规,守牢耕地红线。自家的承包地是让种植粮食作物,如发展林果业选择林地、园地种植,查阅林、园地到乡自然源所或县自然资源局。查阅后,本村有林园地群众不愿意继续种植的,自行协商租赁或村委召集动员大会互换调整。宣传讲解政策后,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高度认可,表示配合镇政府的工作,坚决支持中央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不再种植桃树。

  会后,县自然资源耕地保护专班要求乡镇政府在工作中将加大执法力度,组建专业执法队伍,对违法“非粮化”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一意孤行的坚决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同时,镇村两级强化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媒体平台以及深入田间地头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普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提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守好每一寸耕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尉氏力量,为县域农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