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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后 未取得标牌校车将被严罚

2012年08月14日09:05      东方今报             _COUNT_人评论

  记者13日从教育部获悉,20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通知要求,各地要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细化完善《条例》的要求,把校车服务的重点放在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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