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阶段呈现不同的纠纷对象与特点———
“20年前,参加课外辅导的人绝对是学生中的“另类”;然而现在的情况却正好颠倒过来。在全民“报班”的今天,不去参加课外辅导班的学生才是“另类”,而这只是教育培训市场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伴随着教育消费市场的繁荣,教育消费投诉比例也在节节攀升。
2013年,正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教育消费领域经历了怎样的阶段性变化?不同阶段又呈现出哪些不同的特点——本文将带您对这20年来的历程进行盘点和梳理。”
阶段一:90年代
“罪魁祸首”一:培训行业
“乱象”标签:虚假宣传,夸大效果,三无问题
在师资、课程、场地、教学质量等方面都与招生宣传存在差异。其中,考研培训尤为典型,早期的考研班和外语培训,纷纷以名师或者知名外教来招生,但等学生上课时才发现,根本不是宣传中所说的名师,只是在校的研究生或者中教在上课。
没有协议、没有发票、没有资质,这些都是早期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当年大部分培训机构没有正规的资质,甚至有些培训班都是有了学生再去找上课地点和教师;缴费后既无培训协议也无收费发票。
对于消费者而言,培训效果达不到,这也是他们闹心的事情。一些机构或者培训班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诸如考研笔试保过班,数学、英语保分班,办公软件或网页制作包会班等等;但等学员交了巨额培训费,培训结束后发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时,往往由于缺乏协议约束、维权意识不强和维权渠道复杂等原因而选择沉默。
“罪魁祸首”二:国际夏令营
“乱象”标签:过度宣传和过度承诺
国际夏令营也成了这一时间段内消费者投诉的“主角儿”之一,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马学雷指出,导致投诉产生的原因在于主办方招生时的过度宣传和过度承诺,使得学生到达目的地以后所参与的活动、食宿条件以及对方接待学校和接待人员的资质等都大打折扣,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阶段二:
2000年—2005年
“罪魁祸首”一:留学中介
“乱象”标签:乱收费,格式合同藏玄机
对于留学中介而言,主要投诉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某些留学中介还会以和国外某些大学是“关系户”、可以为申请人打通各路“关节”为由,向申请人收取额外的费用。
其次,留学中介的格式合同中还暗藏玄机:他们为学生提供假证明,甚至花钱雇人代考,但在合同上写上“如情况不属实,后果自负”的条款;一旦假材料被识破,中介机构便把责任一推了之,但费用却照收不误。
“罪魁祸首”二:自考招生
“乱象”标签:违规招生,模糊学历性质
自考助学方面的投诉比较严重,名校开办自考助学或把牌子承包给公司开办自考助学,但却打着名校计划内统招的名义违规进行招生,并承诺可以获得名校学历;同时,部分机构借名校自考招生之名,模糊学历性质,以保进名校之名骗取巨额关系费;。还有一些民办自考助学高等教育机构以国家计划内招生或国民教育序列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而学生来校后的真实身份其实是自考生。
阶段三:
2006年—2013年
“罪魁祸首”一:课外辅导
“乱象”标签:擅自涨价,拖延退费
针对课外辅导市场,北京市消协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质量差,单方变更条款、更换教师、变更授课时间或地点,擅自涨价、拖延退费、教育培训机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广告虚夸、师资太弱、课时缩水、学习环境差、管理混乱、收费过高、证书不规范、小班教学变大班。
“罪魁祸首”二:公务员培训
“乱象”标签:虚假夸大宣传
据介绍,在公务员招生简章上虚假夸大宣传主要表现如:“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人事部授权培训机构”等“关键词”。在百度搜索“公务员考试培训班”,找到相关网页约几百万篇,而在这些公务员考前培训班的招生信息中,它们大多打着“与权威部门合作”、“通过率高达90%”、“命题老师押题”的幌子招徕学生。但实际上国家公务员局曾一再强调,从未参与、指定、授权任何机构从事公务员培训,所谓的命题组也为子虚乌有。
“罪魁祸首”三:幼儿早教
“乱象”标签:缺乏标准,监管真空
独生子女、少生优生、“让孩子别输在起跑线上”等因素让幼儿早教市场近年来风生水起,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办班秩序“杂乱丛生”。目前的早教行业在课程设置、收费价格、师资力量等方面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教育等监管部门尚未将其纳入管理范围,早教行业存在监管“真空”的现象。
“罪魁祸首”四:留学预科
“乱象”标签:项目转包
留学预科可谓是陷入了近年来教育投诉的“重灾区”,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桑澎指出,这类宣传多是针对高考落榜的学生,他们通常不说明此类招生是否属于高校计划内统招;而学生因成绩不理想无法达到境外大学的要求,最终只能草草进入入学门槛很低甚至未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院校学习。文/唐军旗 张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