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高考高校招生诈骗伎俩揭露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和操作规则。普通高校招生须具备国家核准的相关资格,招生计划要经省招办集中公布;考生个人须参加高考且成绩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填报志愿;在一个省的范围内只有省招办与相关高校联系,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网上录取。高校招生不得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省级招办和高校指定的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若有疑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从近年来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看,招生诈骗的主要特征是:不法分子在诈骗过程中利用考生和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通过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甚至假冒招生院校及工作人员,借助熟人作担保,以虚假承诺做诱饵,编造“交钱就能低分高录”的谎言,实现诈骗目的。
不法分子4种主要诈骗伎俩
伎俩一: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
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教育部提醒:这种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教育部门不会为持此类“通知书”的学生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来也不会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
伎俩二:伪造虚假招生信息
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链接并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供查询的新生录取名单,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部提醒:考生和家长要通过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n)查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在这个名单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