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考生自愿、本人申请原则,请有意愿的报考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www.xzgat.gov.cn),在网页左侧:“人才招录引进”栏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成功的考生,按照相关提示打印《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就近到西藏公安机关人才引进工作组进行现场复核。

  (二)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时进行身高测量,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进行现场复核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引进小组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1、《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复印件;

  5、学校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6、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三)人才引进工作组开展工作区域

  1、华中组: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内蒙古等省(直辖市、自治区);

  2、华东组:河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上海、天津等省(直辖市、自治区);

  3、西部组:陕西、甘肃、青海、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宁夏等省(直辖市、自治区)。

  华中组:张警官18008947700

  华东组:刘警官15728979151

  西部组:王警官18076929345

  (四)选拔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设置相关题目,随机提问相关专业知识,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应变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提问结束后,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实际表现打分。成绩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要求,委托考点周边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六)考察政审

  引进工作组通过查阅档案,与老师、同学个别谈话,委托相关公安机关调查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考察,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本人和亲属进行政治审查。

  五、录用

  引进工作组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签订三方协议和服务协议,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报西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对考生的各项考察贯穿于工作始终,各个环节发现有影响考生录用的情形,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一)正式录用后,身份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员在藏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试用期1年),期间不允许辞职、交流、调动。

  (三)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7年5月10日

  这么多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快转给你身边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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