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读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批捕恶势力犯罪6350人》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梁新慧/文 沈翔 李新华/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129个2042人、起诉136个2705人,批捕恶势力犯罪6350人、起诉6779人。1月12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向大会做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工作都有哪些亮点,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来一起看看工作报告中的数字干货!

  [关键词:打击犯罪]批捕“套路贷”等新型犯罪4550人、起诉4793人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7531人、提起公诉128017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583人、起诉3713人,依法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684人、起诉16886人,依法批捕“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4550人、起诉4793人。

  [关键词:扫黑除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涉黑恶案件47件

  我省检察机关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专项斗争以来共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129个2042人、起诉136个2705人,批捕恶势力犯罪6350人、起诉6779人。完善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我省率先实行的省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依法统一把关制度,既坚决防纵防漏,又避免人为拔高,最高检推广我省这一做法。

  同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涉黑恶案件47件,协同相关部门深挖彻查、拓展成果。对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1044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26件。省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7145件73135人

  我省检察机关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助推“中国之治”的高度统一思想、强化担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程序从简、处理从宽”法定要求,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7145件73135人,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戾气,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关键词:服务发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256人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256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268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会同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防范金融风险。起诉影响扶贫工作和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98人,利用支持起诉手段帮助45名农民工成功维权,实施司法救助694人,三级院选派262名驻村第一书记,助力脱贫攻坚。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0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3件;部署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3258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和垃圾89.4万吨、治理水域2.6万余亩,守护美丽家园。

  [关键词:涉农检察]起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1521人

  探索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坚持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工作优先安排,涉农信访优先处理。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起诉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153人,挂牌督办涉农资犯罪15件,起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1521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37人,办理涉及农村土地改革的民事监督案件57件。

  [关键词:保护民营经济]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不当民事裁判49件

  部署并扎实推进“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排查刑事立案后长期不处理、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挂案”126件,已监督纠正106件,批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1183人、起诉1050人,批捕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307人、起诉456人,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不当民事裁判49件,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违法执行案件115件,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司法为民]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651人

  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651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1件。高度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依法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4846人,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群众维权34件。

  [关键词:未成年保护]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439人

  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3747人、起诉5162人。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王某某强奸10余名未成年人案依法抗诉,省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439人,积极发挥“冬云工作室”等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平台作用,帮教1652人。

  [关键词:刑事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68人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起诉1140人;坚持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068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8153人。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999人,起诉862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11件、撤案730件,纠正漏捕1617人、纠正漏诉1599人;提出刑事抗诉52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68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910人;监督财产刑执行3213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并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对4222人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认真做好特赦监督工作。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2人,促进公正执法。

  [关键词:民事检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监督纠正“假官司”79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89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15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99件,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263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105件,同步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对民事案件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35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79件,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55件95人。

  [关键词: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248件

  受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919件,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7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248件,提出检察建议1150件,法院和行政机关已采纳1118件。紧盯重点领域,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02件,已采纳586件。

  [关键词:公益诉讼]立案民事公益诉讼318件、行政公益诉讼4266件

  共立案民事公益诉讼318件、行政公益诉讼4266件,其中经诉前程序办理3265件,依法起诉179件。积极探索文物保护、铁路安全、扶贫等领域公益诉讼,铁检分院办理的违建塘坝危害高铁运营安全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滑县、淅川县检察院探索办理的4起“父母贫子女不贫”民事公益诉讼案,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