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次严重了!郑州街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都在治理行列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萌友 邢红军

  7月2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对交警系统党建工作进行阶段性讲评安排,对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促进郑州市交通管理工作上台阶,为郑州市快速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目前郑州市正在全力进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也将举办。为了加快郑州市建设步伐,给郑州市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从6月21日开始,郑州市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

  此次治理的重点范围和区域,是市内五区以及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火车站地区范围内的堵点、乱点。

  治理行动在重点车辆及人员上,主要针对:

  (1)“七类车”: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

  (2)“工程运输车辆”: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

  (3)非机动车

  (4)行人(含拦车发广告、拦车乞讨等人员)

  在七类车治理上,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 “七类车”,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顽疾。郑州交警将坚持常态化整治,持续不断高压治理。借助网格化管理优势,以火车站地区、市内主干道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大对“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通告整治范畴内的车辆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拘留15日以下;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车辆;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车辆。

  在非机动车和行人治理上,交警将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易发时段和点段开展集中行动,严查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上高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交通乱象。对查扣的人员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使交通违法者受到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

  在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上,主要是对“一让”: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牌”:假牌、套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黑”:黑渣土车、黑出租车、黑停车场;“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让”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郑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细化治理措施,科学安排勤务,加强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疏导,切实把警力部署到“一口两线”(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见行动、见效果,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还将在市区主要道路上加密安装电子抓拍设备,利用科技手段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

  “两牌”:假牌、套牌。交警将严厉打击机动车假牌、套牌、挪用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查扣一批假牌、套牌、挪用号牌、非法改装、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依法处理一批相关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力争使假牌、套牌、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两闯”: 闯红灯、闯禁行。首先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的治理力度。一是要重点在20个交通路口、8条重点路段,16个重点区域内各交通路口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机动车、行人停车越线,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二是在处理违法时,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和震慑力,坚决落实“三教育一采集”工作,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纠正和无理取闹者,该罚款的罚款,该滞留车辆的滞留车辆,该拘留的拘留。三是各交警大队将组织客货车作为宣传巡逻执法车,配备宣传材料等,重点在主干道上进行巡逻宣传扩大管控面,并及时将民警滞留的非机动车辆清运到停车场妥善保管。

  其次加大对“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闯禁行、闯红灯的查处力度。白天依托固定岗和流动岗重点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夜间至凌晨,利用夜间备勤力量,在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工程场地周边、工程运输车路线之间、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采取两端堵,中间截,流动突击的查处方式,持续开展治理工作。针对“四桥一路”、“城市快速路”等城市封闭道路出现货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非机动车等车辆闯禁行现象,在违法车辆高发的时段组织警力在各封闭路出口处设卡盘查,使违法车辆“上的去,下不来”,对查处的闯禁行车辆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第三从严治理“摩托车、改装摩托车”闯禁行违法行为。根据摩托车、改装摩托车驾驶人多为青年或学生这一特性,选定以学校、城市东区空旷场地等为治理重点区域,组建专项治理小分队,发挥灵活、拳头作用,查扣一批违法车辆,处罚一批违法驾驶人,联合教育部门教育一批未成年驾驶人及家长,迅速打出成效,并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全市形成严打重罚治理声势。

  “三驾”:酒驾、醉驾、毒驾。“酒驾、醉驾、毒驾”做为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危害极为严重。交警将认真分析“三驾”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借鉴前期治理工作经验,划定重点区域和时段,集中警力、装备在“三驾”违法行为高发的酒吧、饭店、迪厅等场所周边区域,以及农村“三驾”高发区域进行突查、常查。对巡查发现存在酒驾、醉驾、毒驾的,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从严落实处罚和记分措施,杜绝一切徇私说情。

  “三黑”:黑渣土车、黑出租车、黑停车场。黑渣土车: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渣土车。交警在开展对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对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黑渣土车”,“发现一辆、扣留一辆”,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依法查处;对属于报废、拼装车辆的,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属于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移交城管部门查处;对梳理排查的有关渣土车的犯罪线索的,移交刑侦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渣土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城管、刑侦部门查处后,能够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发还车辆;各大队向城管、刑侦部门移交的案件,要做好登记,制作移交工作台账,并建立移交查处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城管、刑侦部门的处理结果。

  ▲黑出租车:“空号”“套牌”出租车

  交警在对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对“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发现一辆、处罚一辆、扣留一辆”,对属于报废、拼装的,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属于“套牌”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属于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移交交通部门予以查处;对梳理排查的有关出租车的犯罪线索的,移交刑侦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出租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交通、刑侦部门查处后,能够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发还车辆;各大队向交通、刑侦部门移交的案件,要做好登记,制作移交工作台账,并建立移交查处反馈机制,及时掌握交通、刑侦部门的处理结果。

  ▲黑停车场:未在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备案的擅自设立的停车场

  各交警大队配合市停管中心对市区路内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排查摸底,重新施划停车泊位,实行编号管理。对未在停管中心备案的“黑停车场”,移交城管部门予以查处;对影响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黑停车场”,移交各区(开发区)予以取缔;对梳理排查的有关“黑停车场”的犯罪线索的,移交刑侦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黑停车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各交警大队向城管、刑侦部门移交的案件,将做好登记,制作移交工作台账,并建立移交查处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城管、刑侦部门的处理结果。

  “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乱鸣笛。“乱停车”是指:违法停车。明确全市违法停车治理工作的重点治理区域,(即:以医院、学校周边区域道路为重点;以各批发市场、商场周边区域道路为重点;以各地铁站点周边道路为重点;以公共停车场周边道路为重点;以新建城区沿街道路为重点)。以点带面,采取劝离,拖移,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等针对性措施,坚决肃清五种恶性违法停车现象,(即:主干道违法停车现象;次干道上双向停车现象;各路口30米以内违法停车现象;堵塞非机动车和人行横道、盲道、机非隔离区的违法停车现象;道路上长时间停放现象。)全面提升市区路网通行效率。

  “乱变道”: 机动车随意变道 。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随意变道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随意变道多发时段(早晚高峰期),在路口和路段科学部署警力,加大对机动车随意变道的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对全市各路口进行梳理摸排,加密电子抓拍设备,利用电子警察和360抓拍等设备进行摄录取证。

  “乱用灯光”: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各交警大队加大夜间城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夜间执勤执法工作中,在视线良好、车流量大、路面较宽的路段设卡盘查,并携带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先教育后处罚。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乱鸣笛”: 禁鸣区鸣喇叭。《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机动车在市区禁止鸣喇叭区域的通告》(郑政通[2008]27号)(以下简称《通告》)已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但机动车违禁鸣笛现象仍时有发生。各交警大队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违法鸣笛的,按有关法规从严处罚,采取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坚决遏制鸣笛行为上升的势头。 一是白天组织专业队伍,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各执勤大队各自成立2个专项治理小组,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固定鸣笛证据,对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予以严格处罚。各专项治理小组选择在车流量较大或早晚高峰易堵的路口、路段,可采取“警便结合”等方式,对机动车鸣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集中治理。对无理取闹、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不法分子,依法处理,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二是夜间集中开展治理行动,震摄鸣笛交通违法行为。各执勤大队每周组织开展治理鸣笛集中统一行动,并在本辖区内至少选择3处查车点。

  同时还将严厉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首先是联合执法查处。各交警大队与城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改进路面执法勤务模式,每周不少于2次于晚8时至次日8时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渣土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从严处罚。对使用报废或拼装车辆、无行驶证、无驾驶证、无机动车号牌、放大号不清、反光条不齐全、侧防护栏不齐全、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闯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其次严格责任追究。对渣土车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究肇事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等违法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纳入信用管理。各交警大队除了对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以外,还将渣土车所属单位、车号、驾驶人等信息汇总后报市环保局,纳入渣土车单位、车辆、驾驶人信用评价计分管理,渣土车单位信用考评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此次交通秩序集中治理行动还将建设八条示范路。这八条路是金水路(河医立交桥北下桥口至金水立交桥东下桥口段);花园路(农业路至金水路);嵩山路(淮河路至棉纺路段);中原路(嵩山路至京广路段);紫荆山路(陇海路至金水路);文化路(农业路至北环路段);花园北路(农业路至三全路段);金水东路(金水立交桥至107辅道段)。

  在创建标准上,一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规范提升。渠化标志标线符合规范,左转、直行、右转进口道设置与相应方向交通流相一致;路口中央有导流标线;两相位控制时左转车道应有等待位置指示线;人行横道线设置合理;标志、标线、中央隔离、机非隔离设施进一步规范提升。二是智慧交通设施全覆盖。路口信号灯设置科学、规范、合理、无遮挡;信号周期、绿信比和相位差三个参数设置符合该路口交通流的实际状况;路口渠化与信号控制参数设置相协调一致;信息采集设备、电子抓拍设备、卡口设备、电子警察设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运转正常、达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