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的一位靳同学,在2018年预交了下一年的学费,2019年因为腿部受伤,无法继续学习。靳同学向学校提出了退学申请,可是,一年过去了,学费却一直没能退还,究竟卡在哪个环节呢?

  当天节目之后,记者联系到了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建工系辅导员,邹老师说,预科生要预交3000元学费,靳同学选择中途退学,等于浪费了一个招生名额。所以学校有规定,预科生提前交的学费是不退的。当记者试图再努力与邹老师沟通一下,没想到,邹老师很不耐烦打断了记者的话。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的胡宗军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作为学校来讲,收取学费,它和学生之间并不是一种合同关系,不等同于社会上的经济关系,目前这个学费也仅是对教育经费不足的一个补充,因此,他不适用了我们国家相关的合同法。对于学校里面收取的3000元学费,并非因为自己的主观原因,而是客观原因导致不能上学,这种情形作为学校来讲,应该按照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将收取的学费全额退还。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新郑市107国道的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找到了教务处。只有一位女老师在办公室。这位老师说,退费问题是财务处负责,学生的问题由学生处来负责。总之,教务处无法处理此事。那么,记者应该去找谁呢?经过一番沟通,她建议记者去找党政办公室。下午三点,记者在学校党政办见到了薛老师。薛老师说,按规定,靳同学的情况可以退学费。但此时,另外一位老师又说按月退。

  一会学费不能退

  一会又说可以退

  还有一种意见是按月退

  到底是怎么退呢?!

  在记者的要求下,薛老师把学生处的李处长和建工系周书记一同叫到了党政办,可周书记一口咬定,靳同学的学费不能退。不知道这位最后请到的周书记是不是学校负责人,但周书记的话否定了之前薛老师和党政办两位老师的说法。总之,学费不能退!面对记者的追问,周书记最终也没能说出依据的是哪个文件规定。

  这时,一直坐在旁边默不作声的学生处李处长说话了,李处长说,他们会再次和靳同学沟通,同时,尽快将这个情况向学校的领导汇报,拿出处理方案。第二天上午,记者接到了建工系周书记的电话,学生学费已退还。几分钟后,记者接到了靳同学的电话。

  记者从侧面了解到,靳同学的家庭情况有些复杂,父母离异,父母双方共同出资在新郑为他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月供需要靳同学自己来支付。如今,摔伤了腿的靳同学又提出了退学,未来他将面对的责任和压力可想而知。做为学校,做为社会,做为媒体,我们衷心希望,尽一己之力,让靳同学感受到被帮助的温暖。祝福靳同学早日康复,也祝福他的未来充满阳光。

  来源:《直通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