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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丘拟征收8.29公顷用地,用于新建商合杭铁路(河南段)》
大河财立方消息 日前,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通告,拟征收8.29公顷建设用地,用于新建商合杭铁路(河南段)。
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宋木林村委会、黄楼村委会、滨河社区居委会;平安街道办事处梁庄村委会、房楼村委会;平台街道办事处陈阁村委会、柳杭村委会、平台村委会、耿庄村委会、姚庄村委会、孙菜园村委会、唐楼村委会;周集乡贾庄村委会。
详情如下: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征通告字〔2020〕8号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2月11日下发《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19〕682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1月20日下发《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工程建设用地的函》(豫自然资函〔2020〕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宋木林村委会、黄楼村委会、滨河社区居委会;平安街道办事处梁庄村委会、房楼村委会;平台街道办事处陈阁村委会、柳杭村委会、平台村委会、耿庄村委会、姚庄村委会、孙菜园村委会、唐楼村委会;周集乡贾庄村委会。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四、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 016〕48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规定执行。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033809。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自通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