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翟某发布虚假信息案件的情况通报》

  案情通报

  2020年11月13日,南阳市公安局梅溪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请公安机关予以核实。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翟某(男,50岁,南阳市宛城区人)在某公众号上发布名为《南阳新华路重大刑事案件的真正原因是什么》网文,称嫌疑人和受害人因商业竞争引发案件,与事实严重不符,在网上引发大量转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梅溪分局对违法行为人翟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净化网络空间,争做守法公民,你我人人有责!

  南阳市公安局梅溪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