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 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蒋士英

  近日,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城区大队接到110指令:两辆小型客车在241省道阴阳赵镇段发生碰撞。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当事人王某德驾驶车牌号为豫LWY***的小型客车与张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豫LVG***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后,由于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比较害怕,便给儿子王某打电话,让儿子顶替自己处理交通事故。

  王某德由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全部责任;其儿子王某由于做伪证,被移交至阴阳赵派出所,派出所对其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

  漯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开车上路前,需学好并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普通三轮、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做到文明驾驶,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其他交通参与人也要做到文明出行,避免事故的发生。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不要逃避责任,以免后果的扩大。肇事司机为了逃避责任,欲让他人顶罪的,最终会被认定为逃逸。另外,在有些情况下,伤患如能得到及时救治则能避免死亡后果的发生,这样驾驶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从而免受牢狱之苦;反之,则可能致使被害人因不能及时得到救治或因受到二次事故而死亡,从而使肇事者被苛以刑罚或者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