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封交警贴条有新变化!贴条后30分钟内驶离的,不处罚》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陈艳辉 曹东方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韩亚楠/文 开封市交警支队供图

  为有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优化开封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本着进一步方便群众,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惩处和教育作用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开封市交警支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采取“宽严相济”的执法方式,自2021年7月5日起,对影响正常交通的机动车占道违停行为,交警向司机开具《违法停车警示单》,在规定时间内驶离的,将不予处罚。

  警示单上标明开具时间,违停车辆在交警开具警示单后30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超过规定时间仍不驶离的,交警将依照相关法律、条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