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宪法宣誓?

  先来看看哪些人需要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我省《办法》,我省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也就是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上新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都需要进行宪法宣誓。

  此前,媒体已有报道,在河北省、福建省、新疆自治区的人代会上,新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在我省,1月15日的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同志也进行了宪法宣誓。

  那么,宣誓内容是什么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对誓词经过反复审议修改,千锤百炼,最终形成了70个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我省照用这个誓词。可以看出,誓词虽然字数不多,但内涵丰富,分量很重,饱含承诺与担当。

  根据规定,如果宣誓人只有一个,宣誓人要把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或国徽诵读誓词。如果是集体宣誓,由一人领誓,领誓人抚按宪法,举拳领诵,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举拳跟诵。诵读誓词后,宣誓人报自己的职务、姓名。当然,这样的场合一定会是非常庄重、严肃的,宣誓人员要求着正装。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启生在1月18日举行的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人代会,是我省人代会历史上首次组织拟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宣誓,宪法宣誓的有关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河南日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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