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5~2017年,我省将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00万套和农村危房60万户。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各地要对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将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列出清单,纳入本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意见》要求,综合考虑当地商品住宅库存情况和居民意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商品住宅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省辖市、县(市)原则上要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不再进行实物安置。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对实行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从2016年起,各项棚户区改造补贴资金将重点向货币化安置项目倾斜。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