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温小娟)2月4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去年以来,我省被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书面警示和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目前有20家已经得到彻底整改,剩余一处已经纳入拆迁改造计划,近期将整改完毕。

  为彻底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等部门成立了全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警示约谈、宣传曝光、技术服务等手段,建立“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一隐患一督办”隐患整改模式,通过倒排工作任务、倒排整治期限、倒排督办责任,倒逼单位主动加快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并将整治工作纳入各省辖市2015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和消防工作考评范围,严格落实考核奖惩,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在整治过程中,省、市两级全面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对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整改舆论监督氛围。

  同时,省消防总队组织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成立3个工作组,对21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逐一开展分析评估,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此外,抽调总队机关业务骨干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成立5个消防技术督导组,每月开展一次帮扶督导,直至隐患彻底整改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