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

  应为业主共有

  那么,小区电梯广告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河南国厚律师所律师秦永民说,小区公共设施由全体业主出资维护和保养,原则上所有的责权利都归全体业主。“物业只是业主们聘请的管家,广告收益应该归‘主人’。物业应该定期公示。若物业公司私吞广告收益,业主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

  沈阳一小区居民成功维权

  3月15日,沈阳市中级法院公布了2015年十大经典案例,其中一个案例,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该案例称,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26万余元。该小区业委会认为,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情况下,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则称,成本逐年增加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的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很多,但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这一案例发布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网友惊呼:“很多人都吃亏了!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调查

  大多业主不知广告收益归自己

  “电梯是我们业主的,在电梯上做广告,也该由我们业主收钱啊!”家住经七路的一名业主表示。而家住卫生路的业主牛先生表示,在小区居住四五年了:“小区电梯广告内容更换频繁,但一直不见物业人员将电梯广告费用的具体收支情况张贴出来。”

  走访中,大多业主对电梯广告收益都是“云里雾里”,并不知情。他们从没得过包括小区电梯广告在内的收益,有的业主甚至不知道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自己也有份。

  家住沙口路一小区的陈女士表示,住六七年了,虽然看到小区电梯有广告,但压根儿没想到过问收费的问题。“电梯坏了,维修费由业主来分摊,电梯广告费咋花了,没见过一分钱。”

  调查中,像陈女士这样的业主占的比重很大。家住未来路顺河路口的业主马先生表示,一般情况下,业主只要感觉物业服务到位,就不会关注这些内容,更不会去较真这个收益问题。他认为,物业引入电梯广告增加收益是件好事,不过更希望物业能将具体收益公示出来,“比如适当减少业主们的物业费,两全其美,别藏着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