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宽)12月21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了解到,12月20日18是起,2017年郑州市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停止,未正常缴费的市民,只能在明年1月5日后通过居民医保延期缴费系统缴费。

  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用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规定时间内,已参保居民均可到中国银行任意一网点缴纳医保费用,持有中国银行标识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还可直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上网轻松完成缴费。其中,2016年12月21日后,新参保录入人员可以正常缴费。

  考虑到部分参保居民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郑州市将缴费期延长为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0日18时后,所有缴费渠道将终止,逾期不缴,将不能享受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按照郑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自2016年1月1日起,郑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上调。新的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新出生婴儿(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郑州市人社局提醒参保居民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