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原则
选择原则性极强
国家中心城市选择原则大致有三:
一是坚持与国家战略布局相统一。国家中心城市是居国家城镇体系最顶端的城市,肩负着带动周边大区域发展、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等重任,除了与自身发展基础相匹配,还要符合国防安全、经济发展以及政权统治等战略布局因素。
二是坚持与全国区域发展相协调。目前,国家层面制定的区域发展战略,已逐渐由20世纪80年代的以深圳特区为代表的非均衡发展战略,转变为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以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为代表的均衡协调发展战略。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必然伴随着全国产业、人才、基础设施等要素自东向西地转移和扩散,国家中心城市通过自身综合实力的大幅提升,集聚周边区域优势资源,辐射带动更大范围区域的发展,形成东、中、西三大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是坚持区域分工合作、产业互补的原则。任何一个国家中心城市都不是孤立的,必须与周边地区密切合作,按照分工合作、产业配套、产业链互补的集群发展模式进行功能划分,形成城市集群效应,而中心城市成为该集群的“领头羊”。
五大特征
突出空间产业布局
国家中心城市是社会高度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空间结构布局中的重要节点。从城市功能和空间产业布局来看,国家中心城市应具备以下五大特征:
一是强大的聚集作用。国家中心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和枢纽,具有高度的集聚性和强大的综合实力,形成人口的聚集地、企业的聚集地、产业中心的聚集地,特别是在产业发展方面,如金融中心、贸易中心、物流中心和交通中心等,使国家中心城市在全球产业体系中处于重要的枢纽地位。
二是雄厚的经济实力。国家中心城市既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又是国际贸易中心,因此必然拥有较高的地区生产总值,具备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三次产业体系合理,第三产业逐渐繁荣,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
三是突出的文化创新能力。国家中心城市是经济、科技和文化的集聚地,更是人力资源集中区,是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高度集散地,主要体现在科研环境良好、创新要素众多、科研院所和人才云集、科技成果突出等方面,不间断地开展观念创新、科技创新、经济制度和体制创新。
四是完备的网络辐射体系。国家中心城市拥有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发达的交通网络体系、密集的金融机构、高质量高水准的服务业,具有较高的城市化率,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资金、人才等社会资源,拉动地方消费,辐射周边区域。经济外向度比较高,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也具有很大优势。
五是良好的生态环境。空气质量、水资源、城市绿地、城市交通、污染防治等主要生态指标均达到宜居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