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指认现场 窃贼指认现场
窃贼指认现场 窃贼指认现场

  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 通讯员 东波 鹏飞文/图)9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成功侦破一起系列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比某某(男,32岁,四川省凉山州人)在三个月时间内在郑州、新乡等地连续作案,入室盗窃40余次,涉案价值20余万元,最终于在9月底被南关街分局民警在二七广场附近抓获。

  凌晨左右,郑州多家居民卧室被盗窃

  家住陇海东路的田先生在天隆服装城开有一家服装店,生意还算不错,6月6日,田先生忙完后和几个老乡一起喝了点酒,23时回到家中后,把手机放在枕头下面,习惯的戴着耳机听着广播睡着了。大约在6月7日凌晨3时30分,田先生感觉自己的枕头在动,开始没有在意,以为是自己的妻子,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了一会,他感觉枕头又一点点在向外移动,就眯着眼看了一下。这一看吓了一跳,发现自己的床头居然蹲着一名男子,正旁如无人、聚精会神的往外拽着自己的手机。田先生本能的大喊一声:“谁?”陌生男子听到后,拿着田先生的手机打开门迅速跑了出去。田先生查看了家中的物品,发现被盗两部手机,现金一千多元,遂打110报警。

  无独有偶,6月2日早上,家住陇海路另外一个小区的刘先生5点起床准备上班的时候,发现自己和爱人的手机均不见了。此外,爱人挎包里面的22000元现金也不见了,于是匆忙报警。

  守株待兔,民警二七广场“约会”窃贼

  南关街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接到报警后,对近期案件进行梳理并研究分析,发现辖区几起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段十分相似,案件侦办大队向分局汇报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将几起案件合并侦破。

  经对现场细致勘查和走访群众,发现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案发现场没有留下指纹等任何线索。专案组民警于是扩大了走访调查范围,并调取了周边所有的监控录像。6月底,专案组发现一名四川凉山州籍的彝族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准备进行抓捕。就在这个时候,该男子突然在郑州市销声匿迹,案件顿时陷入了瓶颈。

  沉寂了几天后,南关街分局邀请市局刑侦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嫌疑人总是每隔三到四天都会出来作案,每次作案后都在二七广场附近出现,民警把每次作案地点在图上标注之后,惊奇的发现这些地点围绕二七广场连成了好几个环形。

  专案组又查阅了其它分局辖区类似案件,判断出犯罪嫌疑人就在二七广场附近居住,且往返于郑州和新乡等地市流窜作案。嫌疑人当前已经离开了郑州,极有可能再次返回郑州作案。嫌疑人几乎没有留下蛛丝马迹,给抓捕带来极大困难,南关街分局专案组成员决定采取最古老的办法——守株待兔!安排精干警力在二七广场周边秘密布控,等待着嫌疑人的再次“约会”。9月底的一天晚上,嫌疑人马比某某在郑州南三环再次作案后,回到二七广场自己租住的小区大门口时,被等待多日的南关街分局专案组民警成功一举抓获。

  窃贼“路痴”,作案后只认识二七广场

  据嫌疑人马比某某供述,其于今年6月初跟随老乡吐比某某一起到郑州实施入室盗窃,偷了两次后,因老乡吐比某某每次分赃太多,马比某某遂决定单干。

  但是马比某某是“路痴”,记不住郑州的路,仅能在二七广场附近转转。他就以二七广场为中心,每隔两三天出来偷一次,每次都是打出租车向远处走一段时间,然后下车步行随机选择作案小区,然后避开门卫翻墙进入小区,一般选择的攀爬入室盗窃目标都是多层建筑、无防盗网、窗户未扣锁的住户。每次作案前,马比某某都会戴手套、口罩、帽子等进行伪装,并把作案时间定在凌晨1点至4点。

  得手后,马比某某不记得回去的路,都是打出租车回到二七广场,然后步行走到自己租住的家庭旅馆。在郑州偷一段时间后,马比某某又从火车站坐车到新乡等地,运用同样的方法实施盗窃。

  嫌疑人马比某某讲到,其来自四川省大凉山州,平时游手好闲,爱好吸毒,盗窃的赃物、赃款一部分自用,一部分寄回老家给妻儿,大部分挥霍于自己平日吸毒、入住高档酒店。马比某某在我省郑州市、新乡市等地流窜作案,短短三个月疯狂作案四十余起,盗窃了手机、手表、高档香烟、现金等物品,价值约20多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比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居住的小区房屋最好加装防盗网,晚上睡觉时候一定要将门窗反锁,家中不要存放大额现金,如遇到有人入室盗窃,尽量避免与其正面缠斗,保护自身安全。失窃后无论损失大小一定注意不要破坏现场,及时报警。